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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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省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抓牢“两个环节”,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

1.抓牢监测环节。因地制宜建立监测标准年度调整机制,对监测对象不设规模限制,进一步简化识别程序,确保及早发现、应纳尽纳。(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残联等,各市地。完成时限:12月底)

2.抓牢帮扶环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精准施策,确保有人管、管到位。严格把握退出标准,规范退出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牵头单位:省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应急管理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残联等,各市地。完成时限:12月底)

(二)抓住“两个关键”,即产业和就业。

3.扎实推进帮扶产业。着力发展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逐步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落实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用地政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贡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55%以上,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带动脱贫人口就业较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加强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用、共管。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乡土人才在脱贫地区创新创业。继续用好小额信贷政策,组织实施好到户类产业帮扶项目。(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委、省林草局、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xxx银保监局、人民银行xxx中心支行等,各市地。完成时限: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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