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重大项目调研论证及风险评估办法

2022-08-20 10.00元 免费试读


国有企业重大项目调研论证及风险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xxx集团重大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重大项目决策行为,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保障xxx集团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重大项目按照广泛全面、公开透明、形式多样的原则进行调研论证及风险评估。

第二章 重大项目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集团自行设立和安排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

1.自主研发项目;

2.重大合资合作项目;

3.银行贷款、融资项目;

4.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三章 调研论证制度

第四条重大项目调研论证,是指有计划地围绕重大项目决策事项所进行的各项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旨在避免或减少重大项目决策的失误,使重大项目决策事项的确定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第五条重大项目在提交集团xxx会议研究前,应进行调研论证,提交调研论证报告,由承办单位负责实施。

第六条重大项目调研论证的方式主要有调查研究、座谈讨论、专家论证、社会公示等形式。

第七条开展重大项目调查研究,应当明确决策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达到的目标,全面掌握决策所需的信息。调查研究的内容应当包括决策事项的现状、必要性、可行性、利弊分析等。

第八条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根据重大项目涉及的范围,采取座谈会、专题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第九条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项目,应当组织相关领域3名以上专家,采取会议或书面方式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参加咨询论证的专家,可以查阅相关资料、列席相关会议、参加相关调研活动,并独立开展咨询论证,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署名。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专家论证意见,原始材料作为调研论证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xxx会议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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