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4-07-01 10.00元 免费试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凝聚人心,形成合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x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2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x凝聚强大力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党的民族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民族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创建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坚持注重实际,精准施策。根据各党支部、单位职责要求和行业特点,既注重村情实际、行业特色,又正视共性、增进一体,通过精准施策,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示范引领,全面推进。注重统筹谋划,坚持典型引领,以点串线、连片带面,分层级、分类别稳步推进,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推广。

(四)坚持党的领导,共建共享。坚持党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党支部、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尊重各族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确保创建过程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群众评判、创建成果群众共享。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和完善党对民族团结进步的全面领导

1.加强思想政治统领。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不少于1次,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创建工作由x镇党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方向、主要任务和评价标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到各党支部、各单位、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中,体现到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和发动各族群众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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