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

2024-07-04 10.00元 免费试读


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

x县公安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持续协同各族人民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努力在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上下功夫,不断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成果,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思路,把机关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阵地,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抓实抓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20xx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点》《x县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方案》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县公安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所、队、室(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政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对接、任务分解、考评验收,业务培训等工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四、创建标准

(一)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

1.政治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从大局上谋划和推进民族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民族团结进步因素,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每年专题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

2.思想领导。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列为机关各级党组织重要政治任务,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列为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党员干部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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