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委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强化上级指示决策和批示要求的贯彻执行,推动本级重点任务和重要事项的落实,更好地履行督查督办工作职能,保证督办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我委整体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督办机构
XXX局督查督办工作(以下简称“督办工作”)由局主要领导直管,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并设专人经办。
二、督办内容
1.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件;
2.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件;
3.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4.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
5.局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全委重要会议明确的工作事项;
6.局年度重点工作;
7.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的督办事项。
三、督办原则
1.服务大局原则。严格依照局党政班子决策,按督办事项时限要求,贯彻落实相关指示要求,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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