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研讨会上的讲话

2024-09-20 10.00元 免费试读


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研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日,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下面,我结合学习思考,就贯彻落实办法谈几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目的要求

《办法》是关于不合格党员处置的党内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基础,对于坚持依规治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一,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纪律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区别情况,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教育的教育,该指出的指出,问题严重的要按照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第二,要突出正常组织处理特色。既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又要区别情况、对症下药,综合运用教育提醒、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等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坚决除名。

第三,要坚决防止“一团和气”。我们党历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决不能让党的组织在自我监督上成为“空白区”。对经过教育仍无转变的不合格党员,该劝其退党的必须劝其退党;该按程序除名的必须按程序除名,以确保党员队伍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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