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务接待礼仪的常识

2022-07-31 10.00元 免费试读


机关公务接待礼仪的常识

一、公务接待的定义

(一)接待的定义:迎来送往

(二)公务接待的定义:是指公务主体在实施公务行为过程中,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所进行的协调公务关系客体的公务行为过程。

(三)公务接待的基本要求:文明待客,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二、往来礼仪

(一)称呼礼仪

1.姓名有别

记住对方:是否重视的表现。

不出差错:不读错姓名,不写错姓名,不张冠李戴。

不宜滥用:不戏言接待对象的名字;不要借用接待对象的姓名。

2.称呼有别

称呼正规:称呼行政职务最正规

称呼技术职称:称呼具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以示敬意。

称呼学术学位: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

称呼职业名称:不清楚以上信息时,如称呼老师、大夫等。

3.防止犯忌

错误的称呼:庸俗的称呼(黑社会);绰号性称呼;地域性称呼(小鬼、师傅);简化性称呼(王处长简化成王处距离不当的称呼(过分套近乎);无称呼。

(二)介绍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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