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

2022-07-31 10.00元 免费试读


xx县专职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正确评价专职网格员工作实绩,规范专职网格员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专职网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职网格员队伍,提高工作效能,根据《xx市关于加强社区(村)网格化管理推进市域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xx发﹝2020﹞4号)精神和xx网格员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范围

本办法所称专职网格员,是指由社区(村)工作人员、公益岗位人员和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等组成的在本社区(村)网格从事网格事务服务和管理的,由社工委(乡镇)统一管理使用的符合就业年龄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第三条基本职责

1、信息采集处理。动态采集上报网格区域内人口、房屋等基础信息;及时收集反映居(村)民诉求,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办理、录入、上报和反馈结果。

2、代理代办服务。协助居(村)民申请办理救助、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基本民生事项;发挥兼职网格员专业优势,为居(村)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3、问题排查化解。定期巡查走访网格,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治安案件、公共安全隐患等问题,协助开展治安群防群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特殊群体关爱、救助、帮教、心理疏导等服务。

4、政策宣传引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解读各项民生政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居(村)民改善人居环境,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5、绩效评价考核。跟踪督办职能部门网格事项办理情况,反馈办理结果;专职网格员负责对辖区内兼职网格员工作绩效做出评价,对有关职能部门(单位)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评价意见,汇总上报居(村)民满意度评价结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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