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函

2023-07-24 10.00元 免费试读



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集贸市场管理的建议》(第175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场镇基础设施、场镇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视和支持,根据您建议的内容,我们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集市贸易现状

农村场镇集市贸易(赶集、赶场)是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民间习俗,是指农村场镇周边的群众按一定周期集中到场镇进行交易、采购、交换,是满足农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的重要活动。我市共有上百个农村场镇定期进行集市贸易,或多或少都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农贸市场、公共厕所、街道)、管理水平差(环境卫生差、占道经营混乱)、商品质量(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沿国道省道等公路的“马路市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

19837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已废止)制定了《四川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实施细则》,其中规定:“农村集市的场期,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城乡集市场地,由各地人民政府纳入城镇建设和商业网点规划,本着有利于商品流通、方便群众购销和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设置。”虽然该文件已废止,但长期以来,各地农村场镇集市贸易的时间、地点一直由属地政府确定。

二、部门协同推进农村场镇集市贸易综合治理

(一)提升农村场镇农贸市场建设。

商务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共同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2022年市政府印发了《XX市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从2022年起,由商务部门牵头,用3年时间全面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通过《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提升改造一批老旧农贸市场的软硬件,新建一批标准化市场,解决摊贩和经营主体“想进去”和“进得去”的问题,尽力为规范占道经营和取缔以街为市的现象创造条件。《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以来,2022年全市已完成33个城乡农贸市场达标提升,并投入运营。其中城区9个,乡镇24个,总投资10118.7万元。达标提升后的农贸市场,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管理进一步提升,秩序更加良好,环境更加整洁,食品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3年,全市计划投入10660万元对60个农贸市场(城区18个、乡镇42个)进行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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