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2022-08-08 10.00元 免费试读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人事管理,加强和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XX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标准》,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聘用的全院在职在岗编外人员。主要分为:

(一)返聘人员:指医院因工作需要,可聘用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本院退休人员继续工作,返聘对象一般为我院医疗、医技岗位专家。

(二)医、药、护、技人员:指我院聘用的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承认,取得相应资格及执业证书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医生、药师、护士和医学技术人员。

(三)辅助工作类及工勤类人员:指从事日常性、一般性工作事务及工勤服务人员。

二、聘用条件

(一)返聘人员

凡符合下列全部条件者,可以返聘:

1.科室或医院工作需要,退休后暂无合适接替人员的岗位需要,本人同意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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