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2-08-14 10.00元 免费试读


xx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近期,我区发生多起局部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部分学校、机关和企业也发生了疫情,暴露出相关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压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责任,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加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等重点环节防控,强化落实“四早”措施,做好医疗物资和人员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本单位的发生和传播扩散。同时要服从服务于地方疫情防控,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有防控责任制。严格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制定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对接,做好疫情防控、防护物资储备、留观室设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公共卫生监督员数量可根据单位人数、场所面积以及服务范围等情况确定并经过培训后上岗工作,一般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1-2名公共卫生监督员,大型企业及重点场所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员数量,确保监督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二)有防护指南。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指南,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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