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学党史 守党纪 涵养廉洁正气

2024-07-01 10.00元 免费试读


同志们:

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纪律建设,淬炼过硬作风,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今天我为大家讲一次党课,本次党课的题目是《学党史守党纪 涵养廉洁正气》。

一、党史中的党纪建设

中国共产党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党的纪律逐步形成并不断健全,纪律建设日益发展并不断深入,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保证,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供了有力武器,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创造了基础条件,成为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

1920年,蔡和森写信给毛泽东,探讨建立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了“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的科学概念,“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第一次对保守党的秘密作出明确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

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了党历史上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强调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有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的队伍,首次将“纪律”单独成章,并提出了9条纪律要求,涉及组织纪律、宣传纪律、党员从业纪律等,使党的纪律建设有了实质性内容和进展。1927年,中共五大选举产生了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机构一中央监察委员会,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前身。1938年,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了“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的科学论断。这次全会还制定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专门文件。1945年,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首次把纪律作为党的组织基础写入总纲,确立了纪律建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第一次将“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作为党的组织纪律予以确立。1956年,中共八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将民主集中制表述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强调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是非界限、处理党内关系的重要原则等加以系统化和规范化,作为端正党风的党内法规依据。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设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一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都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是第一次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1992年,中共十四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将“从严治党”写入党章,标志着我们党正式将其作为管党治党、严明党纪的总遵循和根本原则。2014年,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对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纪律建设基础性法规不断完善。1997年,中共中央首次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行为提供了基本的量纪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发布施行,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印发,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次修订。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印发,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印发,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2023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实现了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的衔接。

二、《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一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使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这是我们党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贯穿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有利于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新时代十年,党中央硬起手腕抓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明主题,从根本上扭转了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同时应清醒看到,管党治党还面临一些问题: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不容忽视,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统计造假问题时有发生等。《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有利于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四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中央持之以恒加强纪律建设,聚焦“关键少数”抓纪律,健全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管理规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治理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纪律建设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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