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实习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2022-08-23 10.00元 免费试读


实习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习生的管理,正确评价实习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实习质量,合理确定实习生薪酬,集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实习生是指在某一专业的在校大学生,申请到公司学习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非正式劳动用工,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章  资格及程序

第三条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在校学生;

(四)年龄在18-28周岁;

(五)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专业;

(六)身体健康。

第四条  实习程序

(一)实习生个人申请;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初核后提交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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