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片区安全监察执法中队的思考

2024-07-24 10.00元 免费试读


一、基层安全监察执法现状

(一)从县安监部门层面来看。一是行政编制极少,多数为事业编制人员,监察执法机构人员在局内混岗;二是由于对安全监管人员追责严等因素的制约,进人困难,人员无法完全配备到位,现有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监察力量薄弱;三是县安监部门由于未列入政府执法机构,技术装备落后,连执法车辆等基本装备都不足,更不要说配备现代化的检测手段和昂贵的防护器具,工作中仅凭经验,借助听、看、闻、摸等手段,导致监察执法效能低下。

(二)从镇街层面来看。目前我县各镇街虽已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设置了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但基层安监执法工作仍无法做到正常、有效开展,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镇街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兼有多职,除安监外还兼有统计、农业、民兵武装、脱贫攻坚等任务,工作安排随意性大,今天抽去抓招商,明天调去搞扶贫,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只能疲于应付,突击开展安全检查,很难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安全生产工作态势;二是部分镇街安监人员由于变换频繁,常常出现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不在其位、在其位的无监察执法资格的尴尬局面,在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讲话底气不足,仅靠说服教育,难以达到执法检查目的,工作难度大;三是由于安监工作压力大、责任重、追责严,基层安监人员常常“轮流坐庄”,基层安监队伍很不稳定,工作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二、设立片区安全监察执法中队的必要性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必要保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镇街是安全监察执法的前沿阵地,镇街监察执法机构与队伍是整个安全监察执法网络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石。而目前镇街安办在职能定位、执法权限、人员稳定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和弊端,直接影响着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有力开展。如果在镇街层面没有专门的安全监察执法机构和人力资源作保障,仅靠现有的镇街安办人员,今天指派几个人下矿看看,明天安排几个人进车间转转,精力不足、力量分散、监管乏力、检查流于形式,要求安全监管无缝覆盖只能是美好愿望。在镇街一级强化安全监察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就是要拥有一个编制落实、职能明确、名正言顺的机构和一支人员稳定、力量整合、业务精通的队伍,通过有人监管到有效监管,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指导服务到位、执法一步到位,真正做到将安全监管执法触角延伸到基层,执法力量下沉到一线,监管企业时不仅能一语中的、一针见血地发现隐患、指导防范,还能“寓监察于服务之中、寓执法于送法之中”。


( 单篇付费后可阅读完整内容

单击 阅读全文 即可

   (会员点击 "会员订阅" 免费阅读全文)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