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2024-08-14 10.00元 免费试读


街道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增强X街道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省、市、区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X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原则,遵循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章重大决策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涉及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以及X街道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街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重点区域规划:包括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安排等,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较广的重要事项。

街道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涉及街道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事项。

社会稳定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公共性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包括维护社区稳定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等。

街道经济发展、社区建设管理、社会事业、社会保障及加强自身建设等重要事项:如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财政预决算、群众工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其他需要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如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以及党工委认为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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