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领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课讲稿

2024-08-16 10.00元 免费试读



深入学习领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党课讲稿

今年初,经党中央批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印发,这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更是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的一件盛事。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向全国党史和文献部门发出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这次湖南召开全省党史工作会议,并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推进落实,充分体现了湖南省委对党的历史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根据通知要求和《条例》精神,我就学习贯彻《条例》谈几点认识。

一、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基本精神,准确把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鲜明的政治属性

政治属性是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根本属性。坚持“党史姓党”,是习近平总书记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条例》作为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深刻揭示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为现实政治服务的政治本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理解和把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是具有极强政治性的党的工作。

第一,《条例》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强烈政治担当。重视党史学习教育,是我们党在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习党的历史,高度重视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分别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了《复兴之路》大型展览,瞻仰了中共一大会址和延安革命纪念地。总书记每到地方考察调研,都要参观和瞻仰革命圣地、红色旧址、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回顾光辉历程,重温峥嵘岁月,从党的历史中寻求经验、探索规律、把握主动。在一系列重大党史事件和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中,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有关专题研讨班等许多重要场合,尤其是在谋划、部署、推动我们党第三个历史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起草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明我们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深刻阐明我们党关于党的历史的科学认识、基本观点、重大结论,深刻回答为什么学党史、党史学什么、怎样学党史等重大问题,把我们党对自身历史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为全党科学对待党的历史、认真总结党的历史、自觉运用党的历史经验作出了光辉示范。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认真总结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总结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宝贵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条例》突出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鲜明政治定位。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关乎中心、服务大局。《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党的历史教育人、启迪人、感化人、鼓舞人,是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党史工作的功用归结起来是两项:一是资政,二是育人。资政,就是要通过深入的研究成果,用党的丰富历史经验为党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育人,就是要通过富有成效的党史宣传和教育,在引导舆论,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上发挥作用。以史鉴今、资政育人,是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职能和优势,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深刻认识到,我们所做的各项工作,都不是单纯的业务工作,而是政治工作。《条例》的制定出台,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全国广大党史和文献工作者精诚团结、接续奋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成就和贡献的重大成果。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自觉服从大局,主动服务大局,始终坚持为党的政治路线和政治任务服务,坚持党性、政治性、科学性相统一,正确处理政治与学术、历史与现实、研究与宣传的关系,用党史讲好政治、用政治检验成效,真正做到“党有所需、史有所为”。

第三,《条例》明确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要求不是空洞的、抽象的,需要具体落实和体现到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党史和文献工作因党而立、为党而生,党史学习教育直接关系为党“传经布道”,关系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党的领袖故事,关系党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理所应当要在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上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条例》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突出出来,并且明确规定,“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把党史姓党、全党动手抓党史学习教育等方向性、原则性要求进一步转化为刚性制度规定,这必将有力加强党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管党史、党管意识形态的重大原则落实落地,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始终姓党、忠诚为党、坚决护党。

第四,《条例》提出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明确政治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必须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需要履行的政治职责予以明确。《条例》不仅完善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而且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政治要求,使之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对待、认真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明确责任,解决“谁来干”的问题。《条例》对中央有关部门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分别作出规定,明确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特别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以及党委宣传部门、党史和文献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强化保障,解决“怎么干”的问题。《条例》强调要统筹各方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一盘棋,在组织、人才特别是经费上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勤俭节约、就近就地就便开展活动,并对经费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预防性举措,既有利于加强各部门相互合作,又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了支撑便利。三是严明纪律,解决“认真干”的问题。《条例》以硬性规定,提出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综合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要求。从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到“三纳入一评估”、奖惩条款,把纪律挺在前面,既严肃规范、有章可循,又能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为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提出硬要求。这些规定和措施每一条都很实在,都有力保证了将党中央提出的政治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二、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基本内容,牢牢把握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前进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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