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

2024-08-16 10.00元 免费试读


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县直有关部门:

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经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决定,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调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组人员组成

组 长:xx(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xx(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成 员:xx(县人大常委会一级主任科员)

xx(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调研内容和方式

调研政府落实《x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x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2023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工作中存在困难及问题,下半年工作打算及建议,工作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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