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4-08-19 10.00元 免费试读


食药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管体制不完善,缺乏工作合力。一是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尚未全面完成,职能还未完全到位,监管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二是相关部门分段监管衔接不紧密,在运行中客观存在监管“缝隙”。如农业部门和新组建的工商食药局监管边界没有清晰划分,有些监管职能边缘的问题无人管,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处罚机制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处罚力度过轻导致难以发挥有效惩戒作用,由于处罚数额偏小,也无对主要责任人员继续从业的限制,不但难以起到威慑作用,反而容易导致经营者改头换面、变本加厉违法经营,挽回“损失”。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称导致难以追究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现有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对食品市场开办者、服务管理机构的责任要求不具体,没有强制他们对市场内食药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责任追究机制的欠缺,导致市场开办者、服务管理机构长期游离于食品安全管理之外,只顾收取市场租金,放松对场内食品交易行为和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

()、“非药品”监管不够完善。很多保健食品、消毒产品等“非药品”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不具备药品在经营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地位,但不法生产者和销售者为攫取超额利润,在该类产品的外在形式或销售方式上又按照药品的某些特征进行一些“改造”,冒充“药品”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特别是一些保健食品销售者,还经常故意和监督人员打工作时间差,组织老人在早上进行所谓健康讲座,借机欺骗老人进行产品销售的活动还时有发生。

()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测设施设备配备不完善,检测手段较为简单。基层的食品检测力量分散,设备不足,检测手段落后,很难为食品质量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监管人员只能凭肉眼、凭经验对市场上的食品进行简单的外观、包装、有效期、索证索照进行检查识别,对于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食品的成份、含量是否符合食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的卫生指标是否合格都无法现场检测。目前,基层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只能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先封存不合格的食品,再将样品送至省、市级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检测,检测周期长、成本高。因而监管人员在日常的食品安全检查过程中,抽检的积极性不高。这样就使一些有质量问题的食品不能及时发现并得到有效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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