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2024-08-19 10.00元 免费试读


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责任清单,结合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xx“5·6”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人员密集场所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州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细化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责任清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消防救援机构主推手和主力军作用,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确保全州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全州综合治理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和督导检查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治理期间有关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办公室设在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消防救援支队),闵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显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时间步骤

20247月开始至2024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715日前)。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安排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716日至1025日)。各地各部门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健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衔接机制,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对新兴业态(如:电竞酒店、网购电商等)尤其是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部门,厘清监管责任,强化协同治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1026日至31日)。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综合治理工作,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

四、治理范围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学校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xx活动场所。

五、工作任务

1.加强行业内部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业内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所属人员密集场所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要求,严格日常消防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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