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领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2024-09-09 10.00元 免费试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工具日益增多,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发生频率也随之上升,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现象屡禁不止,影响疏散逃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消防救援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通过集中整治,消除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一、目标任务

即日起至20251231日,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依法全面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改违规广告牌,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具体工作任务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620日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作出专题部署。向社会广泛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4621日至715日)。由局属各单位发动单位场所,对照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改。

(三)排查整治阶段(2024621日至20251031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其中,20246月底前,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除以及违规广告牌拆改工作;完成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标线标志施划和警示牌设置工作;202412月底前,完成交通运输行业公共聚集场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111日至1115日)。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完善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的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等、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

(二)其他公共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项目施工临时用房等;

(三)客货停车场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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