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报告

2024-09-19 10.00元 免费试读


医疗保障局工作情况报告

医疗保障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医疗保障领域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医疗保障覆盖人数达到125万人,报销比例提高至85%,保障水平显著提升,400多万居民从中受益。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业务经办,提高医保服务效能。一是全力推进医保帮扶工作。依照“四个不摘”的基本要求,我们保持了脱贫攻坚时期的“四不摘”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巩固和扩大医保扶贫成果,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现象的发生。我们加强了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重点人群的信息管理,确保其100%参保,保障其医疗权益。二是严格执行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组成,统一执行支付政策。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标准提升至400元/人·年,退休人员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00元/人·年。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以上至特定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累计支付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按比例分担,分别不低于75%、85%,最高支付限额为当地职工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倍,目前为5万元。三是深化DIP支付方式改革。我们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决策部署,并已提前完成2024年度DIP付费结算工作。通过这一改革,进一步优化了支付方式,提升了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四是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骗取套保行为的监管力度。截至9月底,全市共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5例,追回资金2万元。通过举报奖励等手段,我们加强了社会监督,形成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二)贯彻惠民政策,提升医保待遇水平。一是推进医保民生工程。截至9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人数达到470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659岁人员391万人,占比超过83%;60岁及以上人员79万人,占比16.8%。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动员,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全覆盖。二是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市已有72家定点医药机构成功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覆盖全省所有市州;我们进一步扩大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目前市内定点医院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21家。通过这些措施,异地就医结算更加便捷高效,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三是积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按照《四川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相关工作稳步推进。通过这些努力,我们逐步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员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三)优化服务流程,打造优质医保服务。一是高效优化服务流程。我们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全面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最多跑一次”等制度,优化整合经办流程,显著压缩办理时限。今年1月至9月,全市医保经办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网上办理件占比96%;全市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时间较去年同期缩短约25%。二是简化手续统一标准。在推行参保人员单病种费用包干结算政策的同时,对其他住院报销所需资料进行全面规范和简化,确保具体操作更为简便高效,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深入推进经办下沉。借助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平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平台以及增设的“银行+医保”服务点,我们大力推进经办服务下沉。截至目前,已在六县(市)区政府驻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医保经办窗口20个,实现更多医保事项在基层办理,满足群众方便快捷的办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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