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2024-09-18 10.00元 免费试读


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20xx年以来,XX区认真贯彻落实乡镇机构改革、省委加强基层建设等文件精神,通过理顺乡镇(街道)管理体制,优化基层机构设置、赋权事项和编制资源配置,初步构建起更好服务群众、简约精干的基层管理体制。近期,XX区委编办结合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回头看”调研评估等工作,对镇(街道)管理体制开展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情况。XX20xx年机构改革按照省里的统一口径,乡镇设置“六办三中心一大队”,街道设置“四办两中心一大队”。职责覆盖了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突出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经济发展职责。

XX区辖一个镇六个街道。其中X镇面积约3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万人。20xx年机构改革时,按照一、二类乡镇标准设置“六办三中心一大队”。“六办”对应区直部门,统筹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三中心”对群众提供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和上报、协助做好执法工作。目前主要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区直部门下放或委托的行政执法工作。镇街、社区分别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已入驻服务窗口的业务,群众均能一站式办理,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2.派出机构管理情况。镇(街道)财政所、司法所是财政局和司法局在镇街的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以部门管理为主,人员队伍调动征求镇(街道)意见;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是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其负责人任命和考核需征求镇街意见。除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管理的司法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外,镇(街道)其他站所均已实行属地管理(财政所可考虑在下一轮机构改革时实行属地管理)。

赋予镇(街道)对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权和任免建议权,重在理顺派出机构管理体制,提高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主要负责人选任的“话语权”。

二、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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