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思考

2024-09-18 10.00元 免费试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主要任务,这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好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各项任务。

充分认识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的重要意义

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是确保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必要前提,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只有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才能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市场准入是经营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前提,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集中体现。只有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由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市场监管,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经营主体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公平竞争制度是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只有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的公平竞争制度,才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充分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企业创新活力,更好统筹活力和秩序、效率和公平,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性生态,维护中小企业发展空间,保障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市场经济同时也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健康规范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基础。只有形成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的社会信用制度,才能健全经营主体信誉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市场运行的价值导向,推动培育高标准市场体系和高质量经营主体,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防范化解市场运行风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提出了紧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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