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4年“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

2024-09-18 10.00元 免费试读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增强市场活力和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结合德宏州“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省州“两会”工作部署,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主体自愿、依法登记,部门协作、高效服务的原则,深入实施“个转企”行动,统筹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优化我市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大起来,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分类培育引导,优化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推动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拓展个体工商户发展空间,2024年力争实现个转企xx户目标。

二、培育对象

(一)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三)将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四)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三、组织领导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督管理局,xx任办公室主任,xxxx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专班工作方案的研究制定和推进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分类培育扶持。以政府引导、主体自愿和分类指导为原则,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对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的个体工商户,督导转型升级;对极具发展潜力或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引导转型升级;对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指导转型升级;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目前未按相关要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二)优化政务服务。明确告知“个转企”办理方式、材料要求、办理流程和法律风险,充分尊重其自主意愿。依托“个转企”办理专区以变更登记形式向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提交“个转企”登记,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模式均可,系统后台人工审查、登记后自动完成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

(三)简化登记程序。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文书材料规范,按照《xx省“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在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股东(投资人、合伙人)、档案等方面最大限度为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提供便捷登记服务。加强业务衔接,涉及其他行政许可业务的,要加强与行政许可部门业务高效协同办理,特别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业务衔接,比照简易注销程序通过信息化手段共享清税信息,暂无法共享获取税务部门清税信息的,应当收取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清税证明》,通过线下窗口办理转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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