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要点

2024-09-18 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要点



一、行政处罚法概况

19963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处罚法,自1996101日起施行。2009年和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两次采用修正形式对该法作了个别文字修改。20211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该法进行了全面修订,自2021715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在原有的64条基础上,共增加了22条,其中属于新增内容的有16条,修改53条,删除1条,只有10条没有变动。

二、修改的目的和意义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行政处罚法施行以来,对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依法惩处各类行政违法行为,推动解决乱处罚问题,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执法实践中也提出了一些新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完善行政处罚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必要修改行政处罚法。

修改行政处罚法,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的迫切需要。三是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规范共同行政行为、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此次修改是在原《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基本框架基础上,立足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适应新要求,在新的历史阶段对行政处罚制度做了补充完善。

一是扩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同时,增加了设定行政处罚的约束性要求和行政处罚实施评估制度。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推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规定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效对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要求。

三是保障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为保障行政执法有力度,解决重大违法行为违法成本低、惩处力度不够等问题,将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等行政处罚种类纳入行政处罚法。完善没收违法所得制度;延长重点领域违法行为追责期限;完善一事不再罚款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为保障行政执法有温度,实行无错不罚、小错轻罚,强化教育功能和文明执法,完善了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强化了教育功能;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了从旧兼从轻适用规则;强化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保护;增加文明执法要求。

四是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纳入行政处罚法;规范非现场执法、强化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增加疫情防控有关行政处罚程序;从严把握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坚持依法委托,防止滥处罚;增加行政处罚协助制度;完善回避制度、细化回避情形;完善告知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处罚内容;完善行政处罚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

五是强化行政处罚执行。完善罚款处罚执行制度,推动解决罚款执行中的问题;与行政强制法相衔接,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实施强制执行;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衔接,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暂缓执行作出规定。

六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完善行政处罚管辖制度;增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期限,防止行政处罚案件久拖不决;规定了行政处罚决定无效制度,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增加评议、考核,强化社会监督;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加大追责力度、扩大追责范围。

四、抓好贯彻执行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要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加强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持续做好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将《行政处罚法》宣传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八五”普法规划,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二是依法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起草法规、规章草案时,不得以其他行政管理措施的名义变相设定,规避行政处罚设定要求。依法合理设定罚款数额,坚持过罚相当。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定期评估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要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坚持执法为民,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要细化管辖、立案、听证、执行等程序制度,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要坚持宽严相济,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一刀切”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

四是持续改革行政处罚体制机制。要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科学合理下放行政处罚权,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要规范委托行政处罚,严格依法采用书面委托形式。要提升行政执法合力,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复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健全行政处罚协助制度,积极探索跨区域执法一体化合作的制度机制。

五是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快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创新监督方式,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 单篇付费后可阅读完整内容

单击 阅读全文 即可

   (会员点击 "会员订阅" 免费阅读全文)

上一篇: 下一篇: